新疆博尔塔拉师市环保局关于年产150t保温苯板生产拟建项目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师市环保局关于年产***t保温苯板生产建设项目、博乐市金鑫河苯板厂建设项目、第五师八十九团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对年产***t保温苯板生产建设项目、博乐市金鑫河苯板厂建设项目、第五师八十九团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第五师环保局)
传真:****-*******
通讯地址:新疆博乐第五师双河市机关*楼建设环保局
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