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钦州关于浦北县官垌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关于浦北县官垌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浦******: 报来的《浦北县官垌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表评价目的明确,评价结论基本可信,提出的环保措施基本可行,可作为项目环境保护设计和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 二、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位于浦北县官垌镇官垌村委。项目占地面积为****.*m*,绿化面积为***.*m*。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污水处理系统,污水收集管网;配套工程:综合楼;污泥脱水及间公用工程:供电、给排水、消防;其它环保工程: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噪声防治设施、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绿化等。在严格执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环境影响均可得到有效的控制,同意该项目建设。 三、项目建设必须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标准,施工期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mg/m*。污水处理厂废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厂界(防护带边缘)废气二级排放最高允许浓度,氨≤*.*mg/m*;硫化氢≤*.**mg/m*,臭气浓度≤**。 *、废水 施工期的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灌,营运期污水经厂内污水管道收集后入格栅间与进厂污水一并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A标准排入武思江,一级A标准: pH* ~ *,SS≤**mg/L,CODCr≤**mg/L,BOD*≤**mg/L,氨氮≤*mg/L。 *、噪声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分阶段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昼间≤**dB(A);夜间≤**dB(A)。夜间噪声最大声级超过限值的幅度不得高于** dB(A)。 本项目营运后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区标准:昼间≤**dB(A);夜间≤**dB(A)。 *、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及****年修改单(公告****年第**号)中的要求有关规定,污水处理厂污泥应该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污泥排放标准。 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向浦北县环境监察大队进行开工备案,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授权的行政审批部门提交建设项目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验收监测(调查)报告(表)等申请材料,同时负责组织除主体工程配套设施建设的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以外其他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工作,并按照规定落实信息公开、登陆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同时向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验收报告》和相关信息。 五、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报浦北县环境保护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浦北县环境保护局 ****年*月* 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