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庆水利工程划界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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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CG(F)-****-***霍山县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项目中标结果公告ZFCG(F)-****-***霍山县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日期:****-**-** **:** 访问次数:**一、项目相关情况项目名称:霍山县河湖及水利工程划界项目 项目编号:ZFCG(F)-****-***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公开挂网)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开标日期:****年*月**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政通路**号院*号楼*层***号 中标金额:******.**元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东淠河、柳林河、高庙河、幽芳河、护城河、深水河、孔家河、 但家庙河、漫水河、黄尾河、淠源渠、高桥湾水利枢纽、梁家滩水利枢纽、排涝站等县级管理的河流及利工程划界工作评审委员会名单:尹蓉、王玲、蔡英森、余跃、汪劲松采购人名称:霍山县水务局地址: 霍山县衡山镇南岳东路**号联系人: 汪主任联系方式:****-*******采购代理名称:安徽******地址:霍山县衡山镇南岳西路**号 项目负责人:储工联系电话:****-******* 公告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个工作日)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衡山镇南岳西路**号,联系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霍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被质疑人名称;*、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及主张;*、必要的法律依据;*、提起质疑的日期。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质疑材料不完整的;*、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三、其他 特此公告。 安徽******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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