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南阳市宛城区2019年高庙镇第二批扶贫建设项目-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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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年高庙镇第二批扶贫建设项目-结果公告宛城区****年高庙镇第二批扶贫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受南阳市宛城区高庙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宛城区****年高庙镇第二批扶贫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按规定程序进行了磋商,现就本次磋商结果公布如下: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宛城区****年高庙镇第二批扶贫建设项目*、项目编号:WJZC[****]JC***二、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及日期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于****年**月**日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三、评标信息*、磋商日期:****年**月**日下午**:**分*、磋商地点: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磋商小组成员:闫理辉、李鹏舫、周超四、成交结果成交人:******成交价:小写:******.**元
大写:肆拾肆万捌仟伍佰玖拾柒元壹角柒分项目经理:张永福 注册编号:豫************工期: **日历天
质量:合格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及金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和发改办价格[****]***号文规定的工程类标准计算方法及标准计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陆仟柒佰贰拾柒元伍角整(¥:****.*元)五、成交结果公示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本项目结果公告在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同一媒体上发布。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要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采购人:南阳市宛城区高庙镇人民政府联 系 人:徐先生联 系 电 话:***********地址:南阳市宛城区高庙镇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杜先生联系电话:***********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联盟国际商务大厦**E****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