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交通大队 东新交通大队检验鉴定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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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交通大队 东新交通大队检验鉴定项目(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交通大队 东新交通大队检验鉴定项目(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计划生成备案单(J********-****)的要求,武******受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交通大队的委托,对其东新交通大队检验鉴定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QYC-WH-******* (二)项目名称:东新交通大队检验鉴定项目 (三)采购预算:**万元(含财政资金**万元,其他资金 / 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分*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四章内容。 第*包: (*)项目包编号:* (*)项目包名称:交通事故车辆鉴定服务 (*)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用途:用于交通事故车辆检验 (*)数量:*项(数量及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内容 (*)采购预算:**万元 (*)期限(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质保期: / (**)其他:/ 第*包: (*)项目包编号:* (*)项目包名称:交通事故法医鉴定服务 (*)类别(货物/工程/服务):服务 (*)用途:交通事故法医鉴定 (*)数量:*项(数量及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 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内容 (*)采购预算:**万元 (*)期限(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质保期: / (**)其他:/ *.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可投多个标包,但只允许中一个标包。 *.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⑴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⑵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⑶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⑷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各包特定资格要求: 第(*)包: *、供应商须是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或者备案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具备痕迹或痕迹(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技术)、微量、图像资料司法鉴定资质,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独立法人的需经法人授权,且能够独立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小组成员须具有*名(含)以上痕迹或痕迹(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技术)、微量、图像资料司法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人,其中至少*名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具有从事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三年以上的经历,具有从事重大疑难和特殊复杂鉴定检案的能力(提供合同); *、供应商须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适宜的工作环境。实验室、样品室(物证室)、接案室、办公室、档案室、资料室等功能区域划分科学、设置合理,符合工作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提供近****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供应商需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度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包: *、供应商须具备经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许可证》,且同时具备法医病理、法医临床和法医毒物(酒精检验)鉴定业务范围,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实体;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非独立法人的需经法人授权,且能独立对外开展业务活动;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小组成员中须具备*名以上(含*名)具有法医病理、法医临床的司法鉴定人及*名以上(含*名)具有法医毒物(酒精检验)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人。(提供资质证书、劳动合同) *、供应商具有从事道路交通事故检验鉴定三年以上的经历,具有从事重大疑难和特殊复杂鉴定检案的能力,提供近两年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 *、供应商须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适宜的工作环境。实验室、样品室(物证室)、接案室、办公室、档案室、资料室等功能区域划分科学、设置合理,符合工作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提供近****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供应商需具备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度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一次性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 ~ **:** 、下午 **:** ~ **:**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号院内*楼。 (三)磋商文件售价:***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一次性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磋商文件。*.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一次性携带“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号楼*楼开标室 (二)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五、竞争性磋商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号楼*楼开标室 (二)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开标会。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交通大队 联 系 人:张茂 电 话:***********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文治街**号院内*楼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 传 真:***-********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 话:***-********、***-********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n) 武******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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