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联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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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 联系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长安镇长青街环保大楼 邮编:******项目名称:东******建设地点: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环乡东路长通誉凯E栋建设单位:东******环评机构:江苏苏******项目概况:东******位于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环乡东路长通誉凯E栋(详见地理位置图)。项目厂址其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北纬**°**′**.**″ ,东经***°**′*.**″。项目于****年*月经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同意填报建设环境影响登记表,并通过审批同意建设编号:长安****-****。项目于****年*月委托中国地质科学院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研究所编制了《东******(迁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年三月二日通过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报告表编号:****年 编号***。项目于****年七月三十一日经通过了东莞市环境保护局验收,验收编号:东环建﹝****﹞*****号。现由于生产需要,项目准备改扩建投产运营,具体的内容如下:◆增加产品产量、原辅材料用量和生产设备一批;◆建设单位、法人代表、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均不变。◆项目注塑成型工序废气处理设施由“无组织排放”升级为“废气经收集后引至UV光解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万元,占地面积****m*,建筑面积****m*,项目主要从事塑胶齿轮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齿轮****万个。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机制加工工序:项目使用铣床、磨床等设备进行机制加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金属碎屑。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注塑成型工序:项目注塑成型过程需要对塑胶进行加热熔融,此过程会产生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项目将注塑成型工序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后经UV光解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处理效率达**%,经处理后,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混料、碎料工序:项目在原料混料,塑胶边角料、次品破碎过程中会外逸少量粉尘,粉尘产生浓度低于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mg/m*。厨房油烟:项目厨房是内部职工使用,产生的油烟量不大,油烟污染物浓度不高,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于所在建筑物天面高空排放,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废水:冷却水:项目冷却水为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项目厨房含油水经隔油隔渣池、普通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放至市政下水道。经市政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一级B标准后排放。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噪声: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边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类标准,对周围环境不造成影响。固废:项目切削油、火花油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塑胶边角料及次品经碎料后回用于生产;项目金******回收处理;项目切削油桶、火花油桶经分类收集后交原生产商作原始用途,重新用于原料的包装;项目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点,每日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并对堆放点进行定期的清洁消毒,杀灭害虫。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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