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再提升 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由50%提高至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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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稳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大病保险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提高至**%。  通知明确,****年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整体提高**元。其中,财政补助标准新增**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元,新增财政补助一半用于提高大病保险保障能力,即在****年人均筹资标准上增加**元;个人缴费同步新增**元。  通知要求,新增筹资一方面要确保基本医保待遇保障到位,巩固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建立健全居民医保门诊费用统筹及支付机制,把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另一方面,要提高大病保险保障功能。降低并统一起付线,原则上按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确定;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提高至**%;对贫困人口加大支付倾斜力度,在起付线降低**%、支付比例提高*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全面取消封顶线。  通知还要求完善规范大病保险政策和管理。要求各地同步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统一规范大病保险筹资及待遇保障政策;落实筹资待遇调整政策,于****年底前按最新筹资标准完成拨付,确保政策、资金、服务落实到位;优化大病保险经办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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