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我市正式实施企业登记实名登记验证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日前我们从市行政审批办获悉,自*月*日起,我市对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相关自然人正式实施企业登记实名登记验证。据介绍,需实名认证人员包括设立登记对股东(发起人、合伙人、投资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监事、高管、联络员、共同委托的代表或代理人等相关自然人的实名验证。变更登记(备案)对新增相关自然人、共同委托的代表或代理人的实名验证,股东(合伙人、投资人)变更登记对出让股东(合伙人、投资人)的实名认证,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对增加或者减少出资股东的实名验证。境外域外投资者暂不纳入实名验证范围。另据了解,验证工作将采用全国企业登记实名验证系统,相关自然人用手机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个人身份信息验证注册,输入个人相关信息,并按个人意愿设定“是否办理登记注册”和“有效期”。本地登记系统在办理业务时对相关自然人验证注册和表达意愿情况进行联网查验,实现实名验证要求。该系统补足了线下申请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时身份验证手段不足的短板,实现了全国统一的身份联网查验功能。实名验证的实施,将有效遏制虚假注册、冒用身份证信息等不法行为,以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