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县市场监管局落实三方责任加强电梯维保单位监管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月*日,县市场监管局对我县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护单位及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重点主要是落实“三方责任”。一是严格落实电梯维保单位维保责任。从事电梯维保的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要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电梯维保,对其维保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电梯维保单位不得将其维保的电梯以任何形式分包转包;不得将其《许可证》转让或租借,严禁个人挂靠一家******、电梯维保单位等挂靠行为。切实提高电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严禁无证人员单独或进入井道操作、电梯施工现场至少要有二名持证作业人员。二是严格落实电梯使用管理单位主体责任。电梯使用单位要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严格贯彻执行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对电梯维保单位实施的维保工作质量进行有效监督,对所使用的电梯安全负主体责任。要建立健全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和电梯技术档案,在电梯显著位置张贴有效的《电梯使用标志》和乘客安全须知及维保救援电话。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完好,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或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以保证能有效应答紧急呼救。三是严格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县市场监管局和各镇办市场监管所监管人员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心,要举一反三,对本辖区在建电梯安装工程进行一次全面地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立即整改,事故不消除不能施工。要对电梯维保单位组织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县安委会和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对电梯维保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同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还要加强对企业法制宣传和员工安全教育的检查力度,切实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