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红川镇召开农村治安户长聘用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月*日,红川镇召开农村治安户长聘用工作暨业务培训会议,会议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朱红波主持,镇相关站所干部职工,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红川派出所、镇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全镇**名新聘用的治安户长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县农村“治安户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宣读了《关于红川镇聘用农村治安户长的通知》。红川派出所所长支高红介绍了“治安户长制”相关工作,对新聘用的治安户长进行业务培训,同时为聘用的**名农村治安户长颁发了治安户长聘书、胸牌、臂章、印章等。希望受聘的治安户长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继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熟、地熟、情况熟、群众基础好的优势,协助镇党委政府、村“两委”和派出所切实提升农村治安防控水平,创造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社会治安环境。会议指出,深入推进全县农村“治安户长制”制度,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建立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是加强农村社会治理行之有效的手段和载体之一。“治安户长制”是一种自我管理、自我防范、自我服务的新型农村治安防控机制,能够有效弥补和解决农村现有警力资源不足的问题,对确保农村社会稳定,推进平安红川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会议要求,聘用的治安户长要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和“十户联防”工作制度,注重发挥和调动群众积极性、参与度、透明度,统筹各方力量,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确保治安户长制度稳步快速推进,尽快取得工作实效。要大力宣传建立“治安户长”制的重大意义,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积极协助辖区派出所、警务区民警扎实开展好治安联防、信息收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制宣传教育、重点人员帮教、流动人口管理等各项工作,发动组织人民群众、积极依靠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人民群众自防、自护、自管的主动性,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确保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